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研究院:
为更客观的了解各学院实验室的规范管理情况,请各学院于本学期期末对各自的实验室就本学期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并提交《实验(实训)室规范管理评价标准自评报告》。
《实验(实训)室规范管理评价标准自评报告》的样表见附件,包括封面、细则、总结分析表、附页1四个部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实验室规范管理自评报告涉及的指标对各学院进行抽查,请各学院认真对待。
《实验(实训)室规范管理评价标准自评报告》以实验室(不是中心,也不是分室)为单位。
《实验(实训)室规范管理评价标准自评报告》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