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07-0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院、工训中心:

暑期将至,为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内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将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特别要重视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的管理及所有实验室水电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二、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管理要求

1.假开放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审批与备案制度,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经学院领导批准并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开放;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

2.应开展假实验学生专项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要求,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3.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实验要求规范操作。实验过程中做好防护、加强值守,禁止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或从事与实验无关活动,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原则上不安排危险性较大或时间超长的实验。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速强电等危险性实验操作时,必须在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下进行操作。

5.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存贮、领用、使用及处置的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后再离开。

6.应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排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学院结合前几次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开展自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检查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学院自查时间:77日前。

2)学校检查:78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填写《南通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表》,有安全隐患的同时填写《南通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另外有暑期实验室开放安排的实验室一并提交《南通理工学院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04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74

附件1.南通理工学院暑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xlsx

附件2.学院自查表--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检查.doc

附件3.南通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