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训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实验中心主任在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能良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现决定开展实验中心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实验中心主任。
二、考核要求
1.实验中心主任对照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南通理工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考核表”。
2.学院负责实验室工作的院级领导通过结合本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实际工作表现,通过查看材料、会议讨论等形式形成院级考核意见。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3.考核支撑材料作为附件提交。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院级考核基础上,结合平时履职情况和学院考核意见及附件支撑材料,形成学校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的依据。
5.各学院、工训中心于1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同时将“南通理工学院实验中心主任考核表”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陈霞,电话:68840.
三、新一任实验中心主任选聘
实验中心主任选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严于律己;
3.熟悉实践教学环节,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实验中心主任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学院对照选聘条件,在12月20日前一并提交新一任实验中心主任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16日